公司犯罪誰坐牢,咨詢廣東省深圳要賬公司王總,告訴各位,這就是今天我們深圳要賬公司一定要重點跟你講的事,可以這么說99%的人都不理解這個東西,告訴你絕大部分的老板反而認為法定代表人很危險,所以有很多老板說,我絕不做法定代表人,我見過的最壞的男人就是出自于我的大學同學,課前休息上來陰森森的看著我,咬牙切齒地跟我說,我讓我老婆做法定代表人。
我說干嘛,他說“坐牢他去”,所以很多人認為法定代表人是要坐牢的,首先我要告訴你,中國法律從來沒有規(guī)定說一個公司逃稅,一個公司行賄,一個公司走私要抓法定代表人,從來沒有做過這樣的規(guī)定,抓誰?公司領導層,抓的是誰?主管領導,主管領導。管這方面的人,而不是說法定代表人,所以在主們,你這兒一定要記住,法定代表人更多的是一種對外的形象代言人,他不是一定要具體操作事情的人,所以法定代表人并不危險。
現(xiàn)在我們深圳收債公司與債主的問題是,法定代表人主要干什么?很多人忽視他了,告訴大家,法定代表人很可怕的是,他手中的權(quán)力往往遠遠大于他的責任和風險,出了事情不一定法定代表人承擔責任的,但你要知道的是,法定代表人卻有巨大的權(quán)利。我舉個很簡單的例子,各位債主,你們跟客戶做生意,到了年底了結(jié)賬,最后我就問你,兩個銷售人員對一下賬,最后在對賬單上,銷售人員張三,銷售人員李四,簽了兩個字,請問你這個對賬單拿到法庭,法庭會被認可,能不能作為定案的證據(jù)的,告訴你,不一定的。
一家公司違法,作為法人是直接負責人,是承擔不可脫卸的法律責任,承擔行政及刑事責任。除非法定代表人有足夠的證據(jù)可以證實其對違法行為不知情,否則公安機關會追究其行政乃至刑事責任。一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處罰后,其以后不能再到別的公司擔任法人,這在公司法中有明文規(guī)定。深圳收債公司根據(jù)《民法典》第61條: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,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。
但我卻告訴大家,如果這個對賬單是法定代表人,你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你,B公司法人代表是我,我們兩個法定代表人在對賬單上簽字,不要蓋章,簽個字就是非常有效的定案證據(jù),所以法定代表人是對外就可以代表這個企業(yè)的,因此我就告訴大家,我們深圳追債公司在打官司的時候,只要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東西,我們法律上99%會認定他有效的,而業(yè)務員等等簽的字卻未必認定是有效的,所以法定代表人更多的是權(quán)利,而不是他的風險,所以首先告訴大家要做法定代表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