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戚朋友同事之間相互借錢是很正常的事情,但是如果借了錢不還就很讓人惱火。深圳收債公司常常遇到借錢不還,那么數額較多的時候,有時候可能想通過警察或者法律途徑進行索還。那么具體關于親戚朋友同事借錢不還可以報警嗎?相關詳細內容,接下來深圳收債公司王總會為大家詳細解釋。
一、親戚朋友同事借錢不還可以報警嗎?
1、可以,但他們不會管。因為公安機關的主要職責是維護治安,打擊犯罪,偵破刑事案件。
2、欠錢不還這樣的借貸糾紛屬于合同糾紛,是民事糾紛的范疇,不屬于刑事案件,公安部門是沒有職責管轄的。
3、如果遇上這類問題建議當事人收集相關的證據,比如欠款事實的錄音,轉賬記錄,欠條、借條等委托正規深圳要債公司處理或去法院提起訴訟,必要時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。
4、如果法院判決下來以后,對方拒不執行,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,但需要注意先查明對方有無可執行財產及相關的財產線索。千萬不要盲目法院起訴。
二、案情介紹
劉某和張某是朋友關系。今年5月13日,劉某在電話里向張某詢問:“我借的20萬元錢什么時候還?”張某回答:“我不欠錢,我是替姓孟的人還錢,我沒有義務還錢。”劉某偷偷將此通話錄音,并以此為據將張某告上法庭。法院駁回劉某訴訟請求。
市法院民一庭審判長成軍:劉某提供的錄音電話內容,只能反映曾向張某主張債權的情形,但不能全面、真實地反映出當事人所爭議的事實,以及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。劉某以錄音證據想證明同張某之間的借款事實存在,法院不予認可。
在現實生活中,民間借貸大多數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,由于這些人平時關系比較密切,出于信任或者礙于情面,民間借貸關系往往是以口頭協議的形式訂立,無任何書面證據。在這種情況下,一旦一方予以否認,對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“空口無憑”的境地,即使訴至法院,出借人也會因舉證不能而敗訴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《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》第4條的規定: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,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;無書面證據的,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。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,裁定不予受理。由此可見,出、借方訂立書面協議是大有必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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